便利店市场规范编辑播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店的有关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连锁超级市场和便利店业态的经营。2、定义本标准规范了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式。企业经营若干同行业或同业态的店铺,以同一商号、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连锁的门店由连锁公司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控制下,开展统一经营。若干个门店或企业自愿组合起来,在不改变各自资产所有权关系的情况下,以共同进货为纽带开展的经营。加盟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加盟连锁店的门店均为**法人。以同一资本直接采取连锁经营的门店,也称连锁店。以特许连锁方式经营的门店。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生鲜商品、食品和向顾客提供日常必需品为主要目的零售业态。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连锁超市(便利店)公司应由10个以上门店组成,实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做到统一订货,集中合理化配送,统一结算,实行采购与销售职能分离。连锁超市。
便利店具有与超市相区别的四个“便利”业态特征。便利店产品策略编辑播报(1)提高门店的商品陈列利用率商品的选择和陈列是一门学问,如果做得好会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并有较好的促销作用。在产品策略方面,便利店的经营者应注意以下问题有些便利店门店商品数量和陈列空间的利用率存在严重不足现象,对其产品销售产生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便利店一般是在城市的繁华地段,面积也通常在100平米以内,所以不能浪费门店的陈列空间。在商品的陈列方面,有些便利店存在某些商品的陈列面积过大的现象,有不少商品在3个排面以上,这样的陈列为门店的商品品种单调创造了借口,从而致使原本应当有1200种商品左右的门店,可能只有500多种的商品上架,其结果显然是不足以满足顾客的基本需求。(2)正确进行商品类型的选择便利店的主打商品应在速冻食品、饮料及日常用品上,这些商品不求多、全,而应求精,即选择**的、质量高的、价格又适中的产品上架。在便利店中应避免出现整扎销售或者大包装的产品,既然便利店的定位是为应急的需求,量贩包装的商品是不属于便利店的销售范围,便利店销售商品的选择不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因为销售大包装商品。
惠州市佳客佳连锁便利店,公司拥有集直营、合伙合作承包和加盟三种经营模式为一体的便利店。目前市场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分布在广东省各个区域,包括深圳、广州、东莞、形成了以惠州为中心,周边城市完全辐射的态势。近年来公司规模及销售额持续保持稳健增长的水平。作为现有便利店公司中成立后发展较为突出的企业,佳客佳坚持以便利的经营方针,实现差异化的经营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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